成大醫院加班費補發案例|護師工會函文後補發526分鐘加班費

▋從零碎加班到核實補發

本案為成大醫院護理人員加班費爭議。

會員反映,實際工作中有加班情形,但部分延長工作時間未獲核給加班費。護師工會受會員委託後,整理相關資料,並於114年10月15日以護師工會字第1140000100號函請成大醫院核實發給會員加班費。

經護師工會函文後,成大醫院於114年11月17日以成附醫人字第1140201291號函回覆,會員共計526分鐘加班費已辦理補發作業。

▋案例重點

護理人員的加班,常常不是一次好幾個小時,而是每天累積出來的零碎時間。

例如交班延後、補紀錄延後、處理臨時狀況、行政作業延後,可能每次只有10分鐘、15分鐘或20分鐘。

但只要護理人員是在雇主指揮監督下提供勞務,仍應回到實際延長工作時間判斷,不能單純用「未滿半小時不算」或「未滿30分鐘不給」排除。

▋工會主張

護師工會認為,醫院應依實際延長工作時間核實計算加班費。

勞動部114年3月21日勞動條2字第1140147849號函亦已說明,雇主使勞工延長工作時間,應依實際延長工作時間核實計算延長工時工資;即使工作未滿1小時,仍可換算為小時後計給加班費。

因此,護理人員實際加班10分鐘、15分鐘或20分鐘,仍應依法核實計算。

▋案例意義

本案不是大型訴訟案件,但具有實務意義。

它提醒護理人員:零碎加班不是沒有價值,未滿半小時也不代表一定不能計算。

也提醒醫院:護理人員實際提供勞務的時間,不應被制度性忽略。

加班費爭議不一定都要走到訴訟。若資料完整、爭點明確,透過工會函文、個案協助與正式溝通,也可能促成醫院補發加班費。

▋護師工會提醒

如果護理人員遇到加班費未核給、加班申請遭退回、交班延後未計算、補紀錄延後未給加班費等問題,建議先保留:

班表、打卡紀錄、加班申請紀錄、退件紀錄、薪資明細、主管訊息、交班或補紀錄相關證據。

個案能否處理,仍須依實際證據與醫院制度判斷。

本頁隱去會員個人資料,僅公開醫院名稱與工會處理結果,作為護理職場加班費爭議之案例紀錄。